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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暂扣驾驶证时间能否折抵吊扣、吊销时间的批复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0年02月08日作者:lx
【发布部门】公安部
【发布日期】1997年09月11日
【实施日期】1997年09月11日
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暂扣驾驶证时间能否折抵吊扣、吊销时间的批复
(公交管〔1997〕204号)
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:
你总队《关于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驾驶证暂扣期间能否折抵吊扣、吊销时间的请示》(闽交警法〔1997〕013号)收悉。经研究批复如下:
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三十九条中“被处以吊扣、吊销驾驶证的期限,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”的规定,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暂扣驾驶证的时间不能折抵吊扣、吊销处罚的时间。
此复
1997年9月11日
原作者: lx
来 源: lx